基建管理处 管理职能
基建管理处主要负责学校新、改、扩建和日常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实验以及生活环境的维护和提升提供保障。做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据方案作出预算,预算经学校批准后下达计划实施。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现场签证、技术监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与结算送审等工作。负责完成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手续。负责基建档案、基建统计和基建资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