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
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贵州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管理,根据“贵州大学2022—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遴选”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结合校园日常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贵州大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工程是指预算在二十万元以内修缮项目,受贵州大学基建管理处委托开展零星维修工程任务的所有施工单位均须执行本办法。
二、考核总则
本办法采用维修项目逐项验收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依照合同和其它相关协议的要求,根据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服务态度,以及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实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
三、操作方法
(一)对所有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维修工程,由基建管理处项目管理科通过招标系统公开招标后委托实施,相关程序按贵州大学基建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所有的1万元以内零星维修工程,由基建管理处修缮管理科采用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轮流执行项目的方式委托实施,施工队伍出预算,经修缮管理科审核认可,受托施工单位按质按量按要求施工后,由基建管理处组织验收,预算书和验收表可作为结帐凭证。(特殊情况如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和安全等的维修工程可先施工,后补预算书)
四、考核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安全及管理等方面内容,考核评估分四等。
优秀:自觉履行合同和协议的各项条款及相关文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与甲方协调,并自觉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态度良好,维修及时,质量保证,工作到位,在规定时间内返修率为零,无整改和处罚记录,无责任安全事故。
良好:能自觉履行合同和协议的各项条款及相关文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与甲方协调,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态度较好,维修及时,质量保证,工作到位,在规定时间内返修率不超过2%,无整改和处罚记录,无责任安全事故。
合格:基本履行合同和协议的各项条款及相关文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督,管理一般,维修尚及时,质量基本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返修率不超过5%,无处罚记录,无责任安全事故。
不合格:不能自觉履行合同和协议的各项条款及相关文件,管理混乱,施工中偷工减料,态度不好,不服从管理,维修不及时,意见较多,在规定时间内返修率超过5%。
五、处罚机制
在受托期内和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实施期内,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以下情形之一者,基建管理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同时有权中止该施工队伍承担零星维修项目的工作,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1.凡管理服务工作中严重违反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2.凡在管理中工作不到位、不规范,连续两次被学校或主管部门批评的;
3.凡在工作中服务态度不好,师生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
4.凡在维修工作中和零星维修工程任务施工中不讲质量,不按要求,以次冲好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多次返修的;
5.凡在维修工作中和零星维修工程任务施工中不讲时效,多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
6.凡在维修工作中和零星维修工程任务施工中故意拖延、推诿,不及时维修,而造成批量维修,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
7.凡在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附则
1、本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解释权归基建管理处。
2、本办法附“贵州大学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XXXX年度考核表”
贵州大学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
XXXX年度考核表
被考核队伍名称 |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及权重 | 评分 | 扣分说明 |
施工质量 | 是否工程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0分) | | |
是否严格按图、按工艺流程施工,是否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10分) | | ||
原材料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交完整,质量合格证等证明资料齐全(10分) | | ||
施工进度 | 施工队伍进场时间是否符合工程进度及公司要求(5分) | | |
施工队伍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工程进度及公司要求(5分) | | ||
抢工期按时加人、主动加班,无拖延(5分) | | ||
服从管理 |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落实项目指令(10分) | | |
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的管理以及交代的其他事情(5分) | | ||
施工安全 | 是否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并严格执行(5分) | | |
上班时安全劳动保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5分) | | ||
民工工资 | 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10分) | | |
是否发生民工讨薪上访事件(10分) | | ||
协调能力 | 是否能够处理好与当地群众或业主的关系,做到顺利开工、施工后无遗留问题(5分) | | |
是否能够主动配合其他施工队,并提出相关的施工信息,无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的事件发生(5分) | | ||
考核得分 | | ||
考核等级 | |
备注:1、得分高于85分的为“优秀”等级、得分在84-71分的为“良好”等级、得分在70-60分的为“合格”等级,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级;2、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合同期内考核三次;3、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施工队伍不再承担贵州大学1万元以内零星维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