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成员
科 长:张朝阳
副 科 长:傅 洁
联系电话:0851-88420721
工作职责
(2023年修订)
一、在处长和分管处长领导下,征集学校日常修缮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预算,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排处置1万元以内校园公共建筑、设施、道路、环境等的零星修缮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管理、验收和结算送审等。
三、负责组织5万元以内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对接和方案论证,完成论证后移交项目管理科按相关程序执行。
四、负责合同金额50万元以内修缮工程的施工过程管理,包括监督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协调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间的配合、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送审。
五、负责突发性应急抢修项目的处置。
六、负责对入围零星修缮队伍的管理、考评工作。
七、负责日常修缮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八、配合预决算科审核日常修缮工程预结算资料及送审工作。
九、配合项目管理科做好工程招标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